法律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民法典》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以下几种代理中的连带债务。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债务《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