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转让债权的通知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

  2、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

  3、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