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以下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