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证、抵押、质押的区别是怎样的

  保证、抵押、质押的区别如下:

  1、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3、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但债务人自身不能作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