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人有哪些

  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1、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

  2、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是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3、票据债务。保证人对票据金额全部承担担保的,为完全保证,仅对票据金额的一部分承担担保的,为部分保证。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是否可以将保证人部分保证视为附条件保证?若这种假设成立,则可认为我国

  票据法不允许部分保证,在保证人记载部分保证的情况下,作为附条件记载,不影响保证人对全部票据金额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