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与联系

  关于你所咨询呐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裁定书的相关内容如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一定的裁决。除了判决书以外,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还有:调解书,对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进行调解达成的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裁定书,对诉讼案件、其他案件进行法律程序上的认定,作出的裁判文书,例如中止诉讼、终结诉讼、驳回管辖异议、对起诉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确认或不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补正裁判文书的笔误、准予或者不准予撤回起诉/上诉、发回重审、驳回案外人异议……但是,有部分实体法律关系的处理也用裁定书,如刑事二审维持原判的,减刑、假释,死刑/死缓的复核。决定书,对裁定书以外的辅助性程序事项,例如决定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司法拘留、罚款,不予受理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复议的事项一律用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