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法院强制执行后,没有钱怎么办

  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