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a、到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立执行案件,立案庭立案后转到执行庭执行。b、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执行书,申请书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二)执行依据(均须提供原件);1、一审案件:一审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须主审法官盖生效章);2、二审案件:一审,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须到中院盖生效章)。(三)申请人身份资料:1、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本人不能来申请的,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资料(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四)被执行人身份资料: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2、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扩展资料:申请执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下列时间段到期前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情形的除外: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种事情(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除上述一般情况,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还有一些另外规定。如,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仅为一年(公民为申请执行人的)或者一百八十日(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