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到法院执行厅执行要带什么证件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