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一、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1、中止探视权如下方式收集证据:当事人保存好不直接抚养人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录音、视频、医院证明等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什么情况可以行使中止探视权

  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

  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打骂、虐待子女,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

  3、患有严重威胁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