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1、《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的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决定。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知识产权收益

  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给夫妻两人。

  3、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