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定责期限是如何的

  一、交通事故定责期限是如何的

  1、交通事故定责期限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一般是多少天作出

  1、重大复杂的事故,73天内作出;如果有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98天内作出。

  2、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

  3、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

  4、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