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对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一、刑法对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1、刑法对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或者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的构成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特征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故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或者储存。不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成立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