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相冲突如何处理

  一、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相冲突如何处理

  1、按照在先权利原则解决。

  2、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

  3、在权利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