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一、债权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