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但是只有在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事后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以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借贷合同中对管辖法院也没有约定的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