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款合同中哪些条款是无效的

  民间借款合同中无效条款有:

  1、借款合同违法《民法典》关于利率的规定。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5、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