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家庭暴力可以要求离婚吗

  可以。这里所说的家庭暴力指以殴打等其他行为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心理等各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过程中,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