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所得的财物,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继承受赠的财产如何分割

  1、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2、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