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一、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1、优先股的股东有下列优先权利:优先分配利润的权利;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在股东转让股权时,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优先权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股的发行与交易

  优先股发行人的资格和条件:资格。公开发行优先

  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境内注册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条件。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两个50%,即不超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的50%,筹集的资金不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