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寻衅滋事团伙应该怎样判刑

  一、寻衅滋事团伙应该怎样判刑

  1、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不会被判刑,可能会被给予治安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团伙犯罪如何量刑

  1、我们平常所说的团伙犯罪,只是口头用语,在刑法中称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必须是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具体到共同犯罪的量刑,要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和从犯的区分,在集团型犯罪中,又有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所以,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形对共同犯罪中的参与者进行定罪量刑。

  3、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