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社保缴费手续

  一、个人社保缴费手续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地税登记证;

  (五)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六)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怎么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首先需要电脑打开浏览器,在搜索窗口输入当地社保查询。之后进入到社保查询的主界面,点击“网上查询”,进入到社保登陆界面。

  然后在上方的左侧点击“个人用户登陆”,可以针对自己进行查询社保信息。之后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密码”、“附加码”,输入正确即可进入到社保查询的主界面。

  之后进入到社保信息查询界面,点击左侧功能区域的“个人权益记录”选项,进入到社保信息的查询功能选项。之后打开的选项中,点击“历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对账单”,即可进行自己个人社保缴费情况的查询。

  之后进入查询社保缴费信息查询界面,首先需要先选择查询的年份,时间。点击确定,即可开始加载查询,没有信息证明没有缴费,或是有时间的延迟。还需要等待社保信息进入网络才能看到。

  三、社保个人缴费的相关依据如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