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域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一、海域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海域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中国海域使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法。”从这一定义来看,海域的范围很广,表面上看起来是由一定范围内的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组成的,但实际上,所有水体、水面、海床、底土是不可分离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一要素均不能称其为海域。所以,从事海上捕捞、海水养殖、海底石油开采、海上旅游航运等,均属于海域使用的范畴;就同一地段的海域使用而言,同样适用传统民法中“一物一权”的规定。

  二、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有:

  1、占有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的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2、使用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刖,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3、收益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川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

  4、处分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三、所有权结构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所有权结构就是股权结构。公司的所有者就是公司股东,即公司出资者。公司成立后,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是指股东所持股份之间的比例关系。

  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不同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直接的影响。虽然企业所有权安排在各种时期的表现形态各异,然而大致来讲,它又遵循一种历史与逻辑的发展演变历程,即在市场当中各要素相对价值的对比与权衡会使企业产生不同的所有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