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需要公证处吗

  一、合同需要公证处吗

  合同不一定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具体是否要公证由当事人双方决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完合同之后,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公证可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避免虚假交易的发生。公证也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合同并不一定要去公证处公证。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应的,受法律保护,不一定要去公证的。

  二、申办公证处的流程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三、公证有哪些效力

  1、证明效力

  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的证明效力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普遍性和相对性的特点。

  2、执行效力

  根据《公证法》第37条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法定公证效力

  根据《公证法》第3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法定公证效力不是指一种单一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的内容取决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可以是证明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或者是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