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集资与传销罪的区别

  一、非法集资与传销罪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传销罪的区别:

  1、诈骗手段不同。

  2、行为方式不同。

  3、被骗对象不同。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而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

  二、传销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1、组织者的身份信息;

  2、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数;

  3、传销组织中所构造的层级;

  4、骗取财物的数量等证据。

  小编提醒您,传销有两个特征,一个是传销的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自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三、传销受害者如何判定

  1、是否明知参与传销。

  2、是否参与发展下线。在传销案件发展下线的,一律不应认定为被害人。

  3、是否获得返利、佣金等收益。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获得返利等收益,不应认定为受害人。

  4、参与的时间及活跃程度。如果该会员参与多次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异常活跃,即使未发展会员或者得到返利,也不应认定为被害人。

  5、购买产品的次数。有的参与人员未发展会员,但多次构成虚构的产品并从中获利,一般不宜认定为被害人。以上五个方面是认定被害人的关键因素,具体到个案,还要结合其他方面的因素综合认定,以免损害真正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