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会重合吗

  一、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会重合吗

  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不会重合。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金融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会因权利人起诉或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对保证人两个阶段的双重保护,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前后相继的关系,先是保证期间,后是诉讼时效,二者不会发生交叉和重叠。

  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计算保证期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也就意味着,当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债主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三、保证期间的法律意义

  保证期间有如下几点法律意义:

  1、保证期间的实质是一项保证人利益的制度,这是立法上平衡保证人与债权人利益的结果,是由保证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

  2、敦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3、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保证制度的信用基础的必然要求。保证合同的订立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当事人的意志结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也正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