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需要登记

  不动产抵押合同不是都需要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的,抵押房屋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所以房屋抵押要登记才有效。对于一般的动产抵押,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设立的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抵押权就会成立。但是对于不动产抵押,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在实践中当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时,第三人应当重点考虑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明确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清楚地预见到自己提供的财产上的抵押权存续的期限,并据此对抵押财产作预期的安排,抵押人才能从事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这种有相当风险的活动。另外,根据抵押权消灭的从属性,当主债权消失时,抵押权亦随同消灭。因此当主债权存续期限确定之时,债务人既可以通过提前履行债务解除抵押物上的权利负担(抵押权),也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要求,防止抵押物被折价或拍卖、变卖。

  二、不动产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不动产抵押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不动产抵押合同不交印花税。交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