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处罚罚金的执行机关

  一、处罚罚金的执行机关

  处罚罚金的执行机关是法院。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判完刑罚金不交,会给减刑吗

  判完刑罚金不交,会给减刑。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如果服刑人员自身有条件支付罚金,但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有履行能力而又不积极履行财产刑,就不能够获得减刑。因此在有履行能力情况下,积极缴纳罚金,能获得更大减刑机会。

  三、法院判的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1、如果法院的罚款不能全部缴纳的,法院如果发现犯罪分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会追缴;

  2、如果犯罪分子实在缴纳不起,缴纳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分期缴纳;

  3、如果犯罪分子因遭受到自然灾害或者家属重病得等情况,可以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