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适用条件

  一、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适用条件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适用条件:

  1、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即为夫妻双方书面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应当归属于双方各自所有。

  2、行使时间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义务的,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之后,均不能向对方提出补偿。

  3、适用的情形,离婚补偿请求权不考虑双方过错情况。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补偿请求权不以对方是否有过错为要件。

  二、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要如何行使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要向法院申请行使,申请时需要满足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情形。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三、离婚经济补偿不给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离婚经济补偿不给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处理方式有所差异:

  1、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了,对方有支付补偿费的义务,而对方拒绝或拖延支付的,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补偿费,待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对方具有支付义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是诉讼离婚,生效法律文书,无论是民事调解书还是民事判决书中载明了,对方有支付补偿费的义务,而对方拒绝或拖延支付的,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编提醒您,若对方拒不配合执行的,则其还有可能被纳入最高院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