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
一、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1、保护的利益不同。
2、责任的性质不同。
3、违反的义务不同。
4、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
5、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
6、归责原则不同。
7、构成要件不同。
8、行为形态不同。
9、责任形式不同。
10、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11、免(减)责事由不同。
二、侵权责任原则分类
侵权责任原则分类:
1、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所贯彻的基本精神是:没有过错,就没有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于行为人的过错而产生的侵权责任。按照过错原则,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该原则是过错责任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该原则是介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间的一种中间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之为危险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依据法律规定而承担侵权责任。该原则的设立是为了弥补过错及过错推定原则的不足而设立的制度。
4、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小编提醒您,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