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行为需要继续执行吗

  一、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行为需要继续执行吗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行为是否需要继续执行,需要具体分析: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一般不停止执行。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

  1、被告需要停止执行;

  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3、人民法院认为执行会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

  小编提醒您,看具体情况,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费谁承担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