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方法

  综合评估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评标”一章中载明。评标的原则简单的只有八个字: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综合评估法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如有)等内容采取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并以此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分值,其中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70分。也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评标分值:

  一、评标分值设置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二、评标方法

  (一)投标报价(70分)

  根据不同的工程计价办法,投标报价可分为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两种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定额计价的

  (1)确定评标标底评标标底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①招标人未设标底的: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②招标人设有标底的:

  a。在所有投标报价和标底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b。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审定标底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c。以审定标底为准,浮动范围在:房屋建筑工程-10%—+5%;设备安装工程(总价不含设备原值)-15%—+5%;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5%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d。标底作为最高限价的,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上述四种办法择其一,不得结合使用。

  (2)分值计算

  未参与评标标底计算或者计算评标标底时被去掉的投标报价,仍应计算相应分值。

  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5%—+3%)内者,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6分,每下浮1%加6分,最多扣18分或加30分。

  ②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③设备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7%—+3%)内者,得基本分42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4分,每下浮1%加4分,最多扣12分或加28分。

  ④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者,根据以上计算原则用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外的,不得分。

  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或由于评标标底无法确定使评标无法继续进行时,招标人应依法宣布招标失败,并重新组织招标。

  对于工程总造价较低的小型工程项目,应尽量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报价,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降低招标和评标成本,提高效率。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即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其它项目费等内容)进行了报价,则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不予计分。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40分

  评标委员会应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为合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得40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不得低于2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税金”项前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零分。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5)项的计算及评分。

  (2)措施项目费5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后(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先得满分5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3)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少于10项的分项,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每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综合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综合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分项单价先得1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4)主要材料价格1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于10项的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项目的单价先得1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其它项目费5分

  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后(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为其他项目费的基准价,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先得满分5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经招标文件明确,对投标文件中含有技术部分,且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计分的,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分值。

  全面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可行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

  先进性6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采用的施工措施等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

  上述各项的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并计算得分,采用集体打分无效;当评委超过或等于7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计入总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打分原始记录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