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地役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不动产物权通过登记公示,未经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由于抵押贷款的投资,不动产证券化,因此动产和房地产之间的差异往往被稀释。在社会主义国家,永佃权已经被废除,典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根据中国《民法典》,除了永佃权和典权,还有其他的房地产权利。

  二、抵押权只能是不动产吗

  担保物权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要动产抵押的话也同样的需要做抵押登记。

  三、民法典不动产权证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不动产权属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