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2、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机关;

  (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多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