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男女双方符合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能够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代旁系血亲的能够结婚的,需要去民政机构办理结婚手续,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的免冠照片,无配偶的证明材料,非直系血亲的证明材料,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材料,通过该机构的审核就能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