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一般需要多久

  一、行政复议一般需要多久

  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自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机关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最多三十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结果有多少种

  可能的行政复议结果如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维护;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复印件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有关材料的,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无证据,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三、行政复议审查一般期限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的审查期限是五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的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