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果征地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一、如果征地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哪些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征地是否需要发布公告及征询村民意见

  1、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