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一、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以及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离婚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一、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1、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2、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4、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7、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8、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不同方式离婚,需要的材料也不一样。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