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

  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二)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

  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

  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

  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三)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法律对个人负债可不可以重组没有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