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欠税的数额,如果在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之前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向税务部门补交欠税额,法院可以结合这一情节对犯罪嫌疑人适当从轻处罚,但补交了税款也不能完全免于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