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信诈骗是否属于经济罪

  一、电信诈骗是否属于经济罪

  欠条身份证号写错是不一定构成诈骗罪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写欠条,且金额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才会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是否属于自诉案

  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不算诈骗。

  借条的基本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

  犯了经济诈骗罪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