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公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什么公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二、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强制执行公证怎么申请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恰当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2)、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样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其他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书、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原件;

  2、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4、董事会、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等;

  5、所涉及财产的房产证、登记证等产权凭证。

  五、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