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动迁流程是什么规定?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5、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

  7、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

  8、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9、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满足法定条件的宅基地动迁算婚后财产,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即便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不是父母的名字,如果结婚之前房子就已经修好,被拆迁房产属于男方个人房产,自建房拆迁补偿款也是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