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探望权中止条件有什么

  一、子女探望权中止条件有什么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二、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三、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父母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有探望权。而作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享有这一权利,若想要看孙子女、外孙子女了,则可以让自己的子女行使探望权来达到这一目的。另外,关于对孩子的探望权有终止和中止两种情况,分别对应的情形不同,还请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