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人工资拿不到怎么办?

  工人工资拿不到怎么办?

  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就要注意很多点:首先在劳动争议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对仲裁裁决书不满,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怎么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较经济的做法:

  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来调查。

  2、如果他们不来调查的话,就向劳动局申诉,写出书面材料。

  3、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如果拖欠工资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这种行为也会使自己受到处罚,对于工人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和平的解决此事,所以,用人单位不管在什么条件下一定要保障工人可以得到该有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