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三、劳务收入的核算

  如商品销售一样,劳务收入也有主次之分,这里只对主营劳务收入作出会计处理。

  1、对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收入的核算

  按照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的总金额。当某项劳务完成时,按确认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当期的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等科目。

  例1。某咨询公司1999年10月份的营业额为25000元,其中20000元已经收到,存入银行,另5000元估计年内能收回。若营业税率为3%,当月支付工资18000元,则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20000

  应收账款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0

  (2)确认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750

  (3)确认本月主营业务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00

  贷:应付工资18000

  2、对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劳务收入的核算

  有些服务项目比较特殊,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而且还可能跨越会计年度。为了正确地确定年度损益,年末要全面地评估劳务的完成情况及收入能够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并按照一定的方法确认收入和结转相关的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在完工百分比下,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费用

  测定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有三种: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下面以第一种测定方法为例,说明劳务收入和劳务成本的核算。已完工作的测量,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或工程进行测量,并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劳务的完成程度。一般可以由本企业实施劳务或工程的部门对劳务进行完成测量。

  例2。某企业于1999年9月为客户定制一项软件,工期大约6个月。合同总收入400000元,至1999年12月31日发生成本220000元,预收账款250000元。预计开发完整个软件还将发生成本80000元。1999年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软件的开发程度为70%。

  1999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400000×70%=280000(元)

  1999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22000080000)×70%=210000(元)

  此时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预收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250000

  贷:预收账款250000

  (2)发生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220000

  贷:银行存款(等)220000

  (3)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2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80000

  (4)结转成本时

  借:本年利润2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10000

  发生的成本为220000元,扣除已结转的成本210000元,余额10000元应并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内反映。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