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法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法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对债权人保护主要体现在责任承担上,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职权等行为,侵犯侵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债权人持有的借据期限到了怎么办

  借据的期限是指借据的诉讼时效,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债权人仍有诉讼的权利,只是,一旦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就会丧失胜诉的权利。除此之外,债权人还可以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小编提醒您,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