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认罪认罚的法律条文有什么

  一、认罪认罚的法律条文有什么

  认罪认罚的法律条文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3、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4、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5、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二、不签认罪认罚会被收监吗

  小编提醒您,不会收监,但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认罪认罚开庭后多久宣判

  认罪认罚开庭后宣判的时间一般是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