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意以下问题: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二、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有:

  1、遗赠扶养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且精神正常时订立;

  2、遗赠扶养人应当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3、遗赠扶养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4、其他规定。

  三、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先做公证吗

  小编提醒您,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先做公证。公证与否不是遗赠扶养协议生效的条件,只要遗赠扶养协议定立的方式和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