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房过户需要多久

  一、安置房过户需要多久

  过户房屋时,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安置房子如何过户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三、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